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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重大关注点
2017-11-02 14:51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重大关注点

时间:[2017-04-12]  来源:

 

一、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等教育

意见指出,“十三五”期间实力雄厚的社会资本对举办高等教育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急需在引导社会力量进入高等教育,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上做好制度设计与政策保障。

二、科学规划,分类发展。依据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目标,统筹好规模与结构、需求与条件、存量与增量的关系。探索建立高等教育分类体系,推动高等学校多样化办学、特色化发展。

三、科学编制“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要做好规划的上下衔接,上与国家的规划衔接,下与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教育规划、各部门专项规划相衔接,切实把国家和区域重大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各个环节上来。结合贵州,我们具体要把国家的两大战略衔接好:一是扶贫,二是大数据,可以落脚到专业规划、人才培养上来,三是要加强横向协作,主动与省发改、财政、人社、工信等省职能部门联系汇报,争取他们的支持。

四、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办学模式:产教融合、校企一体。

五、准确把握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的设置标准(教育部正在起草)。

六、支持确有需求,现有高等学校培养能力不足,同时有支撑与保障能力的地区新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对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七、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加强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政策倾斜。必须符合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举办者具有明确的教育理念、办学思想和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定位清晰;

二是举办者能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运营经费;

三是学校具备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特别是数量合理、结构优化的专任教师队伍。

八、明确定位,做好规划。特别是服务面向、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来源保障等。

九、由于强调公开、透明、公平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故在加紧推动各项筹备工作的同时,要大力度宣传,得到全社会同行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