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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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欢迎来信反映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更好的发挥校长信箱作用,请您注意以下几点:

一、校长信箱来信范围:

1.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建议;

2.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3.对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不受理的问题;

4.反映有关人员的问题;

5.其他需要学校研究解决的问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校长信箱不予受理。

二、来信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来信应事实清楚、诉求合理、语言文明。为便于答复,要求来信人员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原则上未实名且未留联系方式者可不予答复,若来信联系方式或电话号码是虚假的,经系统识别后将自动删除,不再做任何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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