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行政部门/后勤管理处/规章制度

后勤管理处应急物资管理保障办法
2024-01-10 14:00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后勤管理处应急物资管理保障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做到有备无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应急物资是指在事故即将发生前用于控制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用于疏散、抢救、抢险等应急救援的工具、物品、器材、装备等一切相关物资。

第三条 本办法应急物资保障主要适用于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事件),重大学校财产损失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以及学校其他需应急物资的事件。

第四条 应急物资采购按照学校采购管理相关制度或学校决策执行。紧急采购的应急物资,按程序请示领导同意后采购,采购手续可后补。

第五条 应急物资管理

(一)应急物资入库

1.应急物资须验收合格,清点入库,建立专账。

2.应急物资由后勤管理处专人管理,负责签收、发放和登记。

(二)应急物资储备

1.检验合格的应急物资,实行分区、分类规范存放。保管人员严格控制应急物质库存数量,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和补充。

2.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注意储存环境,保护物资的质量。

3.防止应急物资挪用、流失和失效,保管人员原则上每季定期检查一次应急物资和工具的情况,发现缺少和不能使用的要及时补充和更新,确保正常使用,每次检查时要进行详细记录,留存备查。

(三)应急物资调拨

1.应急物资调拨原则上由学校决策,后勤管理处统一调度,发放使用。需紧急使用的,报分管领导同意后领取使用。

2.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

3.后勤管理处根据自身业务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应急物资相关供货公司、供货商及调剂供应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迅速高效调入。

(四)应急物资使用

后勤管理处根据突发事件可能发送或者已经发生具体情况,提出应急物资使用使用申请,报分管领导签批后,对应急物资进行使用。需紧急采购使用的,按本办法第四条执行。

第六条 后勤相关应急物资种类

(一)医疗救治应急物资,如口罩、测温仪、消毒液、急救包、防护用品、医疗器械等。

(二)环境保护应急物资,如口罩,手套、防护服、防毒面具、呼吸器等

(三)自然灾害应急物资,如帐篷、铁锹、面具、头盔。

(四)其他应急物资,后勤管理处根据需求按照学校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 任何人不准私自挪用,占用应急救援物资,一经发现追究责任。

第八条 对于可以重复使用的应急物资,使用者需妥善使用和保管好,使用完后及时归还库房。如果故意损坏或用后不归,将原价赔偿。

第九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