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关于做好“茅台学院大事记”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2-11-04 00:00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各直属党组织、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茅台学院大事记”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性

大事记是一种以时为经、以事为纬,简明地记载和反映一定范围内各种重大事件的资料书和工具书。高校大事记以时间为序,从纵的方面集中反映和记述了学校一定时期内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等各项活动中的重要事件,是学校校史和档案索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学校各方面工作的资料宝库,是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史料,不仅能够使利用者快速、全面地了解和认识一所高校的历史,更能够为收录编辑校史资料和研究学校改革发展、总结办学经验教训发挥重要线索和参考资料的作用,同时,作为重要的校园文化成果体现,能够在文化宣传、文化育人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具有重要的文化传承和创新价值,并作为学校信息公开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助于现代大学管理模式建设。

二、编写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

所记事件必须尊重历史、尊重事实,遵循“实事求是、立场准确”的标准和“记其纲要、不述过程、述而不论”朴质平实、提纲式的文体要求,客观正确、真实可靠。

(二)统一性原则

所记事件必须遵循“大事不漏、要事突出、常事不书、琐事不记、面全不赘、要意准确、反映特色”的统一标准,真正具有重要意义、重大影响、重要作用,重点记录全校性的第一次、创新性、重大突破(弥补空白)、重要制度文本、有很大影响或地位层次较高的事件。

(三)系统性原则

所记事件必须有史可查、有迹可寻,主线前后贯穿、衔接和照应,力求反映重要事项调整变化、某一时间重点专项工作进展情况等大事的因果关系。

(四)规范性原则

所记事件必须遵循“一事一记、精确成条、不作追述、不作展望”的标准,采用编年体为主+纪事本末体为辅的方式,按照年、月、日顺序记述,对于同一天内发生的不同事件应一事一记,每一事件的记述应有明确的主题、特定的内容,以保证事件的独立性和排他性。

(四)准确性原则

所记事件必须要包括时间、地点、人物、背景、经过、结果及影响等,同时,文字表述必须准确无误、表述得当,语言精炼、结构紧凑,尤其对学校科学决策有参考价值的数据,必须准确无误。

(六)保密性原则

大事记为非密材料,要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能记录涉密内容。

三、记事范围

所记事件范围主要包括上级领导重要批示和来校调研指导、上级部门检查评估和学校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重要会议活动、机制体制改革、内部机构设置与变化、人事任免、重要工作与变化、重要数据、对外交流合作、标志性成果、获奖等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根据职责权限撰写大事记,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事件,原则上由牵头单位撰写。

(二)大事记的撰写体例和方法不同于新闻报道、工作总结等,所记事件包括大事时间和大事记述两部分,事件内容记述在时间之后,一般只列一个自然段。

1.所记事件时间一般精确到每日为宜,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写成:*年*月*日,忌用“最近、近日、月初、月底”等表述。对持续数日或更长时间的大事,可在事件结束后,作一项综合性记载,也可根据其特点进行分条记述,时间段写成:*年*月*日—*日,“—”占一个汉字,跨月时间段写成:*年*月*日—*月*日。遇到不明时间、地点应及时标注、核实,若时间确实难以核实,可将时间限制在上旬、中旬、下旬以内。

2.校领导出席校外重要活动,体例为:*年*月*日 某会议或活动在某地举行,校领导出席某会议或活动或调研某事项。

3.校领导主持召开、出席校内会议,体例为:*年*月*日 校领导+主持召开+会议议题;*年*月*日 校领导+出席+会议议题。

4.重要人物来访、调研,体例为:*年*月*日 某某访问学校,并就……;*年*月*日 某某来校调研某某工作。

5.聘任仪式,体例为:*年*月*日 职务+姓名+受聘学校……教授。

6.获重要奖项,体例为:*年*月*日 学校获+奖项名称+级别;学校某某获+奖项名称+级别。

7.校内签约、揭牌仪式,出席双方除放置句首语义不明确的外,一律放置句首。

(三)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一般应采用全称,不能全称简称混用,更不能使用“我校”“我院”等第一人称非客观名称。

(四)人物称谓一般应直呼其名,不加“同志”,第一次出现可在姓名前冠以职务或职称,第二次出现只写姓名。

(五)大事记重在记事,切忌将大事记写成领导日程;不可采用回顾性介绍、历史性总结以及展望性预测等写法,避免掺入主观色彩的论述,不使用空泛的主观修饰语,不说空话套话大话;要站在学校的立场,不要写某某部门如何如何。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直属党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站在学校“史官”、“统编者”、“管理者”、“文化使者”的高度,提升历史使命感、责任感,安排专人负责,精益求精、勇于创新,认真做好大事记报送工作。

(二)请直属党组织、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将本单位上月大事记电子版和纸质版(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档案室鹿猛处(联系电话:13985003886),无相关情况作“零报告”。

 档案室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