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为营造整洁、安全、有序的教学环境,保障正常教学活动开展,避免因个人物品长期滞留教室引发空间占用、物品损坏或遗失等问题,即日起,学校将加强对教学楼的规范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与时间
1.清理范围:教学楼所有教室(含普通教室、阶梯教室、智慧教室、录播教室、计算机机房、语音教室、专业机房)内,师生个人放置的物品。包括:上课书籍、笔记本、文具、衣物、背包、水杯、零食、生活用品等。
2.清理时间:每晚21:30以后物业管理人员将会进行全面排查,对当日发现的上述物品将统一清理至对应教学楼一楼前台处暂存。
二、物品暂存地点与期限
1.临时存放地点:A1教学楼清理出的物品将暂存在A1教学楼一楼前台区域保管,A2教学楼清理出的物品将暂存在A2教学楼一楼前台区域保管。
2.临时存放时间:自物品清理、暂存至前台之日起,5日内为集中认领期;超过5日未认领的物品,将视为“无主物品”统一处理。
三、责任说明与温馨提示
1.遗失责任:因未在5日集中认领期内领取而导致物品遗失的,其责任由物品所有人自行承担,学校及物业管理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
2.温馨提示:教学楼教室、走廊、楼梯间等为公共区域,请全体师生养成“随用随带、及时收纳”的习惯,课后及时将个人物品带离教室,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教学环境。
教务部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