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2020-04-03 10:17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2020年上半年有关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为做好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科专业及留学期限

“西部项目”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为3-6个月;访问学者为3-12个月;博士后为6-24个月。

二、选派范围及申请条件

1.选派范围

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研究方向应与留学专业方向保持一致,原则上有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申报条件

2020年选派办法、外语合格条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等详情,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35

3.申请名额

各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择优推荐1-2人。

三、校内申请受理时间安排

1、2020年4月25日前: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并按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准备其他申请材料。

2、2020年4月25日-26日:申请人根据“西部项目”要求准备材料,并通过所在单位填写单位推荐信,将申请材料、推荐信及中外文个人出国研修计划的电子文档并同纸质文档(一式四份)交国际合作与对外交流处。

3、2020年4月27日-5月5日:国际合作与对外交流处整理申请人材料,并提请学院党委会审议确定人选。

4、2020年5月5日-5月15日:拟推荐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被确定为最终推荐人选,申请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被推荐人员应于5月12日前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并向国际处提交规定的书面申请材料(项目申报说明会上将做详细讲解)。5月16日前学院将完整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委托单位。

5、2020年5月16日-5月19日:受理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智余;

电话:0851-28797049;

办公地点:行政楼320室。

 

附件:1.单位推荐信模板

                2.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

                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国际合作与对外交流处

2020年3月26日

 

单位推荐信模板.doc

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西部项目个人渠道选派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