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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2025-12-11 09:34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教师评学是任课教师以班级为单位对所授课程学生学习情况作出总体评价,该项工作与学生评教共同构成“双向互评”机制,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学期的教师评学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要求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教师评学工作,认真组织并做好任课教师的动员部署。各任课教师应严格依据学生的学习表现及考核结果,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开展评价,切实发挥评学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持续推动优良学风建设

二、评学时间

即日起—2026年1月25日,与成绩录入系统时间保持一致,教师须在此期间完成评学工作,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评学范围

全部授课班级

四、评学注意事项

1.二级学院应做好统筹,通知承担本学院课程的任课老师(包含专任教师、外聘教师及行政兼职教师)参与评学工作。

2.请各位教师结合教学实际,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研评中心将对所有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和研究反馈。

3.研评中心将在系统关闭后对各部门教师评学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汇报。

4.教师评学结果是评选“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的参考依据之一,评分中等及以下的班级当年不得评选为“优秀班集体”和“优秀团支部”。

5.评学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反映。

 

附件:茅台学院教师评学教师端操作流程.pdf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5年12月10日       

一审:程   琴

二审:彭   涛

三审:冯华仲